附件一:贷款债权明细表 共计26户;数据基准日2023年08月18日;金额单位: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9月26日上海银行市南分行通过银行业信贷登记中心完成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明细详见附件),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协议》(合同编号为:SNGRZR20230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主债权、利息等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特公告通知债务人。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等义务。本公告所列本息费截止日为2023年8月18日,此后到归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仍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21-52966212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作洋 经理 电话:1358599454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8日